法律分析:
妨害公务罪应经下列流程开庭:
1、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
2、公诉人询问被告人是否认罪人罚;
3、由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
4、进行法庭辩论;
5、被告人最后陈述
6、休庭宣判。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