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后一般无法立案。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存在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企业终止。企业终止后不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作为诉讼主体,但企业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应当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