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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纠纷属于行政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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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行政合同可以是民事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二)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有什么区别?

第一合同双方所处地位不同。行政合同的当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享有行政权力,而民事合同双方处于平等地位。

第二、签订合同的目的不同,签订行政合同主要目的或占支配地位的目的是为了实施行政管理,产生、变更或消灭行律关系。而签订民事合同的目的通常是为实现个人或组织的利益,或者是为了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第三、调解方式不同。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因为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受行调整,通过行政救济的方式予以解决。而民事合同则是通过民法进行救济。

总结;行政合同纠纷不属于行政诉讼而是民事诉讼,相关的法律已经相对完善,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为保证人民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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