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竞业协议需要给予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月给予经济补偿。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应合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竞业协议需明确约定离职者禁止开展与原企业竞争的业务或受雇于竞争对手。过度扩大竞业范围可能侵犯劳动者择业自主权。
法律分析
一、签竞业协议需要补偿吗
1、签订竞业协议要给予相应的补偿。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条款的同时,要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企业如何签订竞业协议
1、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竞业的范围应与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时接触或者可能接触的商业秘密的范围相对应,而不应扩至其他行业领域,实践中应当权衡是否不当地剥夺了员工的生存权。
3、竞业协议应当明确约定离职者在什么范围内不得开展与原企业竞争的业务或受雇于竞争对手。另外,竞业的区域必须合理。区域的大小一般与原单位的业务影响区域以及市场份额等因素有关。
4、应当以可能与企业产生实质性竞争危险的区域为禁止区域或以竞争利益是否受影响来判断具体的竞业区域。企业任意或无节制地扩大竞业范围,不但对企业没有价值,而且还可能涉嫌构成对劳动者择业自主权的侵犯。
结语
签订竞业协议需给予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后按月给予经济补偿。竞业应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负有保密义务者,范围、地域、期限应合法。竞业区域应与员工接触商业秘密相关,不得剥夺其生存权。竞业协议应明确离职者禁止从事竞争业务或受雇于竞争对手,区域大小应合理。过度扩大范围可能侵犯劳动者择业自主权,对企业无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规以及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