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传财经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判缓刑可以出去打工吗

判缓刑可以出去打工吗

来源:科传财经网

缓刑期间不可以外出打工,具体原因如下:

1、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不得超过一个月;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百四十二条

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并书面通知原审人民和执行机关。

第五百四十四条

被提请撤销缓刑、假释的罪犯可能逃跑或者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社区矫正机构在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的同时,提请人民决定对其予以逮捕的,人民应当在四十八小时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决定逮捕的,由机关执行。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五百四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收到社区矫正机构的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后三十日以内作出裁定。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人民应当将撤销缓刑、假释裁定书送达社区矫正机构和机关,并抄送人民,由机关将罪犯送交执行。执行以前被逮捕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