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一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措施,要求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违反条件将再次收监。被取保候审的人需遵守规定:1)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地;2)传讯时必须及时到案;3)不得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案例中,嫌疑人取保候审后串供,导致再次收监。因此,取保候审需要谨慎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明确了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的犯罪嫌疑人采用。有可能的,违背取保候审条件的,会再次收监。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在传讯的时候未能及时到案3)以各种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在现实情况中也是确实存在的,之前有一个案子开设赌场罪,给当时的嫌疑人取保候审,因为案子不是一个嫌疑人,出来以后几个人到一起串供,接着就又收监了,所以即使取保候审还是要各方面注意,不能掉以轻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拓展延伸
保释后的监管措施是否足够确保社会安全?
保释后的监管措施是确保社会安全的重要手段。在保释后,被释放的个体可能仍然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需要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来确保社会的安全。这些监管措施可以包括定期报到、居住、电子监控等。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对被保释人的行动进行有效的监控和控制,以防止其再次危害社会。然而,监管措施的有效性仍然需要权衡,以确保既能保护社会安全,又能尊重被保释人的权益。因此,监管措施的制定和执行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平衡社会安全和个益的关系。
结语
保释后的监管措施是确保社会安全的重要手段。在保释后,被释放的个体可能仍然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需要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来确保社会的安全。这些监管措施可以包括定期报到、居住、电子监控等。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对被保释人的行动进行有效的监控和控制,以防止其再次危害社会。然而,监管措施的有效性仍然需要权衡,以确保既能保护社会安全,又能尊重被保释人的权益。因此,监管措施的制定和执行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平衡社会安全和个益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和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