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规定包括不得离开居住地、及时报告变动、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违反规定的被告人将被没收保证金,可能被要求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或者被监视居住、逮捕。如有需要,对违规行为可以先行拘留。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
三、第四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拓展延伸
保释审查规定解读与适用
《保释审查规定解读与适用》是针对保释审查制度的详细解读和实际应用的指导性文件。该规定旨在明确保释审查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以确保公正、公平和合法的保释决策。在解读部分,该规定对保释审查的法律依据、程序要求和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详细阐述,帮助律师和法律从业者更好地理解和适用保释审查制度。在适用部分,该规定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包括保释申请的材料准备、审查标准的解释和判断等,以帮助相关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正确应用保释审查规定。通过该规定的解读与适用,可以提高保释审查的透明度和一致性,确保保释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三、第四款规定,对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交纳保证金的将面临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的处罚,并根据情况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措施。此外,《保释审查规定解读与适用》为保释审查制度提供了详细的解读和实际应用指导,确保公正、公平和合法的保释决策,并提高保释审查的透明度和一致性,以确保保释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