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传财经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财产保全有什么用呢?

财产保全有什么用呢?

来源:科传财经网

法律分析:财产保全的作用主要有:

1、确保被申请人的财产不被转移,隐匿,有利于判后执行;

2、在诉前保全的实践中,大量的诉前保全案件,经采取保全措施,并在的协调之下,往往达成诉前和解,甚至即时清结。

一、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1、采取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2、须具有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3、当事人提出申请。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是: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提出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的作用包括确保财产不被转移,结清欠款等作用。财产保全有一定的条件,申请财产保全有一定的流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