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现场“三通一平”,场区主要道路硬化处理,现场围墙和大门、洗车台,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临时设施等均按规定要求施工、设置。施工安全防护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检查标准》(JGJ)合格要求,并争创(市级)文明工地。本工程不采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号文),特指定本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防护施工方及临时设施费(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陆慕实验小学校舍、餐厅
2、施工单位:公司
3、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万元
4、建设单位:公司
二、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金额
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万元),
2、占工程合同造价比例:1.1%。
三、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
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如下:
1、工程开工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30%;
2、基础完工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50%;
3、主体完工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10%;
4、装修工程开始施工时,全部支付完毕。
施工单位:公司
法人代表:唐
20__年4月10日
建设单位:公司
20__年4月10日
四、费用清单
2、施工现场临设(元)
3、封闭施工围墙及装饰、大门、门卫室等(元)
4、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等
五、支付方式:银行支付
建设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元)(元)(元)(元)(元)总计:(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