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
法律依据:
《北京市转发市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
一、关于婴儿随父落户问题
(一)外省市妇女和本市居民结婚,1998年7月22日以后生育的婴儿,要求随父落户的,按学龄前儿童优先解决的原则,凡满5周岁的儿童,可以随父落户。
(二)外省市妇女和本市居民结婚,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的婴儿,要求随父落户的,分期分批逐步解决。凡满5周岁不满6周岁的学龄前儿童可以随父落户;已满6周岁的可以申请随母投父落户。
二、关于夫妻投靠落户问题
夫妻分居的外地一方年满45周岁,且结婚已满10年,可以投靠在京一方落户。
三、关于老人投靠子女落户问题
男性超过65周岁,女性超过60周岁,身边无子女,并且其它城市也无子女的,可以投靠在京子女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