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刑事拘留和逮捕的主要区别在于执行地点、决定机关和羁押期限。刑事拘留在拘留所执行,决定机关是机关和检察机关,羁押期最长为37天;而逮捕在看守所执行,决定机关是和,羁押期最长可达3个月。法律分析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有:1.执行地点不同。刑事拘留的执行地点在拘留所,而逮捕的执行地点在看守所。2.决定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和。3.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而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拓展延伸刑事拘留与逮捕:权力行使的界限刑事拘留和逮捕是刑事诉讼中常见的强制措施,二者在权力行使上存在一定的界限。刑事拘留是指机关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确保侦查取证的需要。而逮捕则是指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的一种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审判的进行。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刑事拘留由机关决定,而逮捕则由决定。此外,刑事拘留的期限相对较短,一般不超过一个月,而逮捕的期限较长,可以达到数月甚至更久。因此,刑事拘留和逮捕在权力行使的界限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旨在平衡犯罪嫌疑人的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结语刑事拘留和逮捕在权力行使上存在一定的界限,以平衡犯罪嫌疑人的和社会公共利益。刑事拘留由机关决定,执行地点在拘留所,最长羁押37天;而逮捕由决定,执行地点在看守所,羁押期最长可达三个月。这两种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确保侦查取证和审判的顺利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第3种观点: 法律解析:(一)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二)适用对象不同。(三)目的和结果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拘留和逮捕的区别,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区分:第一、适用条件不同:1、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2、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第二、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一般刑事案件由机关决定和执行。人民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作出决定,由机关执行。第三、羁押的期限不同:拘留的羁押期限,通常为14日,最多为37日;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为2个月,遇到特殊情形的,可以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2种观点: 根据拘传和逮捕的区别的回答如下:拘传:公检法强制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时间不超过1天24小时放人,重点是传字.拘留:重点是留字,分三种:刑事拘留,公检为防止危害性后果,将犯罪嫌疑人关起来,最长不超过37天.行政拘留,认为违反治安,应受处罚,将违法人关起来,最长不超过15天.司法拘留,认为影响司法程序,将有关人关起来,最长不超过15天.逮捕:重点是捕字,逮捕均是刑事,如果有证据证明犯罪的,可逮捕,也就说,被捕表示判刑会不离十.逮捕可以一直关到审判。那个时间很长。滥用情况:1、多次拘传;2、不适用拘留的,使用拘留。刑事拘留一般针对有犯罪嫌疑的对象,但公检部门常常有足够的理由;3、不断延长拘留时间,拘留可以从1天不断找法律依据延长到37天。4、以模糊两可的理由逮捕。【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第八十二条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1种观点: 拘传是对未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具有较弱的人身自由。拘传可以避免采取更严厉的逮捕、拘留措施,同时达到讯问的目的。与拘传相比,刑事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剥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决定机关为机关和人民,执行机关为机关。拘传的时间为12小时,而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0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4日或37日。法律分析什么是拘传拘传,是指人民对未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拘传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人民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由于拘传对人身自由的强制性相对较弱,但又可以依法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因此,对于不宜采取逮捕、拘留强制措施而又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拘传,使其到案接受讯问。这样,既可以尽可能少的公民的人身自由,又可以达到讯问的目的。传唤是通知没有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自行按照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行为。拘传和传唤虽然都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但却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拘传是直接强制犯罪嫌疑人到达特定地点接受讯问;传唤则是通知犯罪嫌疑人自行按照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它本身是通知的性质,其强制性没有拘传直接,因此,传唤不是强制措施。拘传与刑事拘留有哪些区别拘传是指机关、人民和人民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式,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最轻的一种。刑事拘留,是指机关、人民在侦查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在于刑事拘留和拘传的决定机关不完全相同。刑事拘留只能由机关和人民作出决定,并由机关执行。而对拘传来讲,机关、人民检察、人民都有权决定并执行。刑事拘留和拘传的时间不同。一次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小时。而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4日,对于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还可延长至37日。结语拘传是一种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强制讯问的手段,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它相对于刑事拘留来说,对人身自由的较弱,但又能够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与传唤相比,拘传是直接强制犯罪嫌疑人到达特定地点接受讯问,而传唤则是通知犯罪嫌疑人自行按照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拘传与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不完全相同,拘传可以由机关、人民和人民决定并执行,而刑事拘留只能由机关和人民作出决定并由机关执行。此外,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小时,而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0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4日或37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第三章 实施戒严的措施 第十三条 戒严期间,戒严实施机关可以决定在戒严地区采取下列措施,并可以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一)禁止或者集会、、示威、街头讲演以及其他聚众活动;(二)禁止罢工、罢市、罢课;(三)实行新闻管制;(四)实行通讯、邮政、电信管制;(五)实行出境入境管制;(六)禁止任何反对戒严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第三章 实施戒严的措施 第十五条 戒严期间,戒严实施机关可以决定在戒严地区采取宵禁措施。宵禁期间,在实行宵禁地区的街道或者其他公共场所通行,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件和戒严实施机关制发的特别通行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拘留有三种,分别是: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2、司法拘留,是人民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3、刑事拘留,是指机关或人民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 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拘传适用的条件:拘传适用对象是必须到庭的被告,已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通常是对经合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在特殊情况下,不经传唤也可以直接进行拘传。如果犯罪嫌疑人抗拒拘传,侦查可以使用戒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根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人民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最高人民《解释》之规定,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两种:1、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2、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是在于刑事拘留和拘传的决定机关不完全相同。刑事拘留只能由机关和人民作出决定,并由机关执行。而对拘传来讲,机关、人民检察、人民都有权决定并执行;2、是刑事拘留和拘传的时间不同。一次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小时。而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4日,对于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还可延长至37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3种观点: 刑事拘传的对象是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当事人,以及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当事人。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拘传的对象根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人民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最高人民解释之规定,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两种:1.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2.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各机关法律解释并未规定拘传的证据条件,因此,从理论上说,即使执法机关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仍然存在拘传被合法滥用之可能。刑事拘传适用条件有哪些?刑事拘传的适用条件有:1.拘传的对象是法律规定或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或者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而作为被告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2.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必须经过传票传唤;3.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7条明确规定,执行过程中可以适用拘传措施。但为了防止操作的随意性,对拘传的具体执行方式作了性规定:“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可以对其进行拘传。”刑事法律援助的对象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规定:1、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2)确因经济困难,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部门的规定执行)。2、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回避的对象有哪些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刑事法律援助对象有哪些刑事法律援助对象有:《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办理案件的机关、人民、人民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申请法律援助:(一)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二)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三)人民抗诉的;(四)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第九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机关、人民、人民应当自发现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一)未成年人;(二)盲、聋、哑人;(三)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四)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